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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理事长谈《反食品浪费法》落地:遇严重浪费者商家可多收费或报警
来源: | 作者:成都商报社 | 发布时间: 2021-05-06 | 247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根据《反食品浪费法》,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;可奖励“光盘行动”消费者;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。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,最高罚1万元;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,最高罚5万元;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,最高罚10万元。

4月29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反食品浪费法》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根据《反食品浪费法》,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;可奖励“光盘行动”消费者;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。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,最高罚1万元;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,最高罚5万元;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,最高罚10万元。

法律如何执行?红星新闻就此专访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、博导、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理事长成升魁。成升魁组织撰写《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》报告,并参与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(草案)》的讨论。

红星新闻:制定《反食品浪费法》的初衷是什么?

成升魁:2012年“八项规定”出台以后,公款吃喝基本上得到了遏制,但大众消费却“异军突起”,主要是各种聚会,名目繁多。比如商务聚会、同学会、升学宴、谢师宴、婚宴等,我们把它叫“事件性消费”,这方面的浪费更加让人担心。中国人现在富裕了,各种社交、聚会越来越多。但是食物浪费的问题,基本上没有得到高度重视。我们最担心的是,如果一个社会把餐桌上浪费食物,视为一个普遍的问题,大家都习以为常的时候,这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。最重要的,要让每一个人都知道浪费是违法的,首先需要法律的威慑力,这是非常重要的。

红星新闻:制定《反食品浪费法》前,进行了哪些调研?

成升魁:以我的团队为例,从2013年到2015年,我们调研了北京、上海、成都和拉萨四个城市的366家饭店、7000多个餐桌样本,发放了7000多份调查问卷。选择这几个城市是因为,上海、北京属于国际大都市,基本囊括了全国各地的饮食;成都非常具有地域特色,比如火锅等;那几年,每年去西藏旅行的人数大概有1000多万,如果吃饭这一块产生巨大浪费,那么对整个高原脆弱的生态系统来说,影响也是非常大的。通过对四个城市的大调研我们发现,每年我国城市餐饮业的浪费大概是1700万吨~1800万吨。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?相当于3000万人~5000万人口一年的食物,还不包括家庭(就餐)等环节的浪费和损失。人均食物浪费量因城市、消费群体、餐馆类型和就餐目的不同呈现不同的特点。

红星新闻:每个城市,大大小小的餐馆难以计数。如何监管?法律如何落到实处?

成升魁:国家反食物浪费法颁布以后,首先要在法律的基础之上,各个地方、各个行业,都需要制定相适合的规定或细则。因为我国饮食文化、食材结构、饮食习惯千差万别。比如成都的火锅,世界闻名,但谁也不能把火锅的汤,喝的干干净净。其次是执法,国家或相关执法机构,应该像查酒驾一样进行抽查。另外,餐馆也有责任来履行法律。如果客人浪费得很厉害,或许可以考虑采取多收费甚至报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