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%的股权比例也是公司控制权的一个重要临界点,拥有公司10%股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,在董事和监事都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时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,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对公司重大决策的话语权。此结构下,在高度分散型股权结构下,一般单个股东持股比例在10%以下,公司没有单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。
股权设计原则
图2概括了公司股权结构影响公司治理的逻辑关系。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必须首先考虑企业的具体类型,包括企业的性质、所在行业和所处生命周期。公司股权结构以股东股权比例调整为基础,通过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职权、议事规则和程序决定企业内部组织架构,从而影响企业对内的治理水平和对外的经营业绩。
企业按照不同经营所有制可以划分为民企、国企、混合所有制企业等,也可以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。不同所有制度企业作股权设计的限制条件不同。以国有企业为例,国有股权转让、激励等股权变动因为面临严格的国有资产评估审计要求,相比于普通民企而言,其股权结构设计的限制较多。不同于非上市公司,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和变动还必须考虑股票减持规则、披露规则、质押规则等资本市场系列规则的重大影响。
股东为公司带来资本、自然资源、技术和知识、市场资源、管理经验等企业经营发展所需资源要素,不同行业、不同资源要素主导的企业作股权设计的股东资质不同,对应的出资比例也应作相应调整。以科创企业为例,不同于传统“劳动密集型”和“资本密集型”企业,“科技资本”决定这类公司的命运,股东的知识产权和技术能力是公司股权结构设计的决定因素。
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对公司股权结构设计的需求也不同,处于初创和成长期间的企业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都在动态发展变化,有大量股权结构设计和完善方面需求,这点有别于处在成熟、转型或者衰退期间的企业需求。
不同类型企业需求设计公司股权结构时需要遵循几条一般性原则,我们归纳起来最重要的有四点:
1、资源互补、理念相近。股东之间企业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应当相近,互相信任,但是股东之间的资源能力要互补,尽量不要重合,有利于企业内部权责划分。
2、预留股权、动态调整。包括为公司核心员工、潜在合伙人、外部投资机构预留股权池,为吸引新的人才、资源和后续发展做准备。
3、核心股东、比例梯次。特别是在发展早期,企业要有一个核心股东作为实际控制人并担任重要职务去决策拍板,避免议而不决导致公司治理僵局,并结合上文提及的公司股权8条重要比例线去设计明显的股权架构梯次。